因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市公安局面向全市公开招聘35名公安特勤队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1.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心理素质,自愿从事公安特勤工作,具有较强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诚实守信,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或终止聘用合同。
4.男性,退役军人,具有如皋户籍,身高1.72米及以上,年龄18至28周岁(即:1989年12月-1999年12月之间出生);非退役军人,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A1驾驶证人员,在年龄、身高、文化程度上可适当放宽条件;有专业特长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公安特勤:①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②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③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④本人、配偶、直系亲属和与本人成长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违法犯罪记录及不宜从事公安特勤工作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3日-2018年1月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市公安局公安干校二楼(原交巡警大队车管所西侧)。
3.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填写《如皋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公安特勤队员报名表》;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退役军人证及相关材料(特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用A4纸复印),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
(二)资格审核 (三)体能测试报考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测试,迟到30分钟者视为本人主动放弃(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项目共三项,分别是100米、1000米、立定跳远。计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体能测试总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阶段。
(四)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查应试者的计划决策、组织协调、应变创新、业务能力及综合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五)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根据面试分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末位出现同分的,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高者在前),人数不足的按实确定。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本人承担,迟到15分钟者视为本人主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重不超过或不低于标准体重的30%,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无纹身、色盲等。
(六)政治考核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治考核程序。政治考核由市公安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体检、政治考核环节实行依次递补,拟聘人员公示后不进行递补。
三、公示和聘用 四、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1.本次聘用人员的性质为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实施人员规范管理,严格考核,并报市人社局事管科备案。
2.聘用人员待遇和保障按国家相关政策及我市公安特勤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五、政策咨询本《公告》由市公安局商市人社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3-69866236(市公安局)。
六、实施与监督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公安局会同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考试资格和聘用的,将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0513-87658033、0513-69866159
来源 | 如皋人社 校对 | 阎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