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土地利用类型与城市功能分区都是对城市地表空间的划分,以至有“按土地利用划分功能区”的说法,可见两者关系密切,密切到不好区别的程度。
区别1:■城市土地利用类型是“类型”,同一类型在空间上可以有间隔。如,商业用地可以分布在城市的多个地区。■城市功能分区是“区”,区与区之间,当然是不同的区在空间上是相邻的,没有间隔。如,某商业区与某居住区为邻。
区别2:土地利用类型是功能分区的基础,功能分区往往是根据土地利用类型确定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先有土地利用类型,后有功能分区。
区别3:■某一土地利用类型区域往往划分为同一功能分区。如,某商业用地区域往往划分为商业区。土地利用类型是“利用”出来的,也就是这块地干什么用就有什么类型,类型的命名与实际情况比较符合。如,商业用地用于建商场,工业用地用于建工厂等。■同一功能分区往往有多种土地利用类型。如,某商业区里一般以商业用地为主,还应该有交通和其他公用事业用地,还可以有居住用地、休憩以及绿化用地等。功能分区是“分”出来的,也就是根据这一块地的主要功能人为确定。如,这块地商业多,就定为商业区,但不保证这里面都是商场,也可以有道路、机关、住宅等别的设施。分区的命名只代表该区功能的主要方面,主观因素影响大。
区别4:■城市土地利用类型的空间结构一般遵循经济规律,典型的如同心圆结构,反映的是一种客观规律。■城市功能分区是城市规划布局的方式之一,反映的是一种主观意志。主观意志只有遵循客观规律,才能使城市更好地发展。
教学提醒:不要硬区分两者,也不一定区分得很清楚。根据解决问题的需要,能区分到什么程度就区分到什么程度。如果不影响解决问题,不区分也行。
【拓展内容】□土地利用类型:按土地用途划分的土地类别。(《资源科学技术名词》)
□功能分区:现代城市规划布局的主要方式之一。根据城市中的各种活动类型的特点与需求,将城市用地按主要功能在空间上进行划分,并通过交通系统将这些相对独立的分区联系成一个整体。(《城乡规划学名词》)
○城市土地利用类型和城市功能分区有什么区别?